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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藏粮于技,丰收底气越来越足******

  核心阅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粮食稳产增产,根本出路在科技。各地区各部门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装备全领域突破,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田间地头激荡的科技动能,转化为一季一季的丰收,粮食安全的支撑保障越来越强。

  农业机械化迈向全程全面,“农家好帮手”为粮食稳产增产护航

  冬闲人不闲。河南省获嘉县位庄乡大位庄村田间,麦苗青青,种粮大户徐方子正抓紧给麦苗浇越冬水。说话间,徐方子一键启动,滴灌设备轰轰作响,细水滋润麦苗根部。

  滴灌水肥一体化设备是徐方子新添的种粮“神器”。“现在气温低,水浇多了易结冰,浇少了起不到灌溉作用,多亏有了这个好帮手,实现了精准滴灌。”徐方子算起细账:根据土地旱涝情况调节灌溉水量,一年下来,亩均节约灌溉用水30立方米,增产粮食100公斤以上,增收300元左右。

  靠着20多台大农机,从种到收实现全程机械化,徐方子牵头成立合作社,流转土地4000多亩种粮。“有大农机护航,种粮越来越得劲!”徐方子说,过去4000亩农田浇一遍水要十几天,现在三五天就搞定,植保飞防一次只需一天,“我明年打算再添几台大型收割机、旋耕机,扩大流转规模,带动更多乡亲种粮增收。”

  技术新、装备强,不断优化升级的农业机械,成为越来越多的“农家好帮手”,为粮食稳产增产护航。这10年,希望的田野上演“动力变革”,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2%,提高15个百分点,有力支撑我国粮食产量站稳1.3万亿斤台阶。

  “瞄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我国农业机械装备仍有不少短板要补,下一步要以补齐大型大马力机械、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这‘一大一小’两个短板为重点,推进农机装备全领域突破。”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副司长王甲云说,要加快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创制推广一批“一大一小”农机,加速产业化进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方向发展。

  加快补上农机具短板,各地积极行动起来。四川省南部县山地农田零散,当地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开发推广适宜山地的小型农机。“田埂、荒坡变成了可用地,各式小农机撒欢跑,种粮底气更足了。”黄金镇种植大户谢海涛流转土地1200余亩,靠着机械化轮作油菜、小麦与水稻,今年秋季水稻又获大丰收。

  看全国,瞄准农业生产需求,山地拖拉机、油菜移栽机等适用农机具陆续投用,丘陵山区“无机可用”“无好机用”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王甲云介绍,下一步将加快破解“一大一小”农机装备卡点难点,坚持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两端发力,突破核心技术,拓展应用场景,增强有效供给,优化产业生态,不断提升农机装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自主可控水平。

  新品种新农艺扎根沃野,让农民用最好的技术种出最好的粮食

  今年秋收,旱稻平均亩产630公斤,这可乐坏了云南省双柏县爱尼山乡大箐村农民尹鸪,“真没想到,杂交稻在旱地里种,产量还这么高。”

  尹鸪家的60亩旱稻,是今年省级杂交稻旱种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点之一。说起高产秘诀,尹鸪打开了话匣子:品种选的是“滇禾优615”,充分利用病虫害绿色防控等先进技术,水稻旱种不用育秧和插秧,直接播种,减肥减药,省水又省工,打出来的绿色稻米很受市场欢迎。

  今年楚雄彝族自治州示范推广杂交稻旱种2万余亩,增产稻谷650万公斤。州农业科学院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何三平介绍,水稻旱种作为一项轻简栽培技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效益,“明年州里将加大旱种水稻品种的筛选力度,加强品种和技术的集成创新,进一步提高农民种植效益。”

  放眼沃野田畴,节水抗旱小麦、籽粒机收玉米等一大批优良品种持续涌现,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一大批节本增效新技术扎根田间……我国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超过96%,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1%,藏粮于技,不断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技术推广处一级调研员张凯说,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新品种、新农艺要真正落地生根,关键得让农民学得会、用得上、真管用。据测算,在生产条件相同、投入不变的情况下,仅通过提高农业技术到户率,粮食单产提高幅度便可达10%以上。

  “寒潮来了,气温骤降,小麦越冬咋办?”

  “现在,咱这里的小麦大多是三叶到六叶期的壮苗,只要肥水跟得上,问题不大……”

  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种粮大户李功华,通过手机向省农科院作物所副所长曹新有咨询,“有专家给俺指导,心里踏实多了。”李功华说。

  今年,陵城区打造“吨半粮”创建示范区,为满足乡亲们的农技服务需求,区里建设“区—乡—村”三级服务平台,打造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滴灌式”培训体系,把课堂直接搬到田间地头,每个乡镇配备专业化农事服务队伍,总规模达1900余人。

  “增产增效增收,关键是要让农民用最好的技术种出最好的粮食。”张凯说,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在吉林、内蒙古等13个省区市实施了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下一步将加快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引导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田间,打通科技应用的“最后一公里”,带动农业稳产保供、农民持续增收。

  从会种地变为“慧”种地,现代农业装上“数字引擎”

  吃过早饭,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杨溪乡农民张单英坐在院子里,沏了杯茶,掏出手机查看油菜长势,菜苗已经露出点点绿意,柔嫩的叶儿在风中摇曳。

  去年,江西省农业厅研发了一套物联网实时监控系统,通过手机就能远程操控种地。张单英积极联系,为自家流转的1000余亩农田加装了这套系统。

  来到张单英的种植基地,只见地里分片竖着监测电子屏,风向风力、空气温湿度、土壤温湿度、光照强度等参数一目了然,数据通过物联网传送到手机。“点点手机,湿度大了就可以排水,pH值异常就增肥,手机成了新农具!”张单英说。

  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副局长陈立财介绍,从会种地变为“慧”种地,数字农业让农民种田效益大大增加,目前全区智慧种植农田面积达1.5万亩。“下一步,我们将让物联网技术在农田监测、作物种植等农业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从面朝黄土背朝天到面朝屏幕背朝云,现代农业陆续装上“数字引擎”。各地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等新技术与农业生产深度融合,全国累计创建9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省份、建设64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司长唐珂介绍,现代信息技术在粮食生产中的应用逐渐成熟,去年全国大田种植信息化率达到21.8%,今年60多万台装有北斗导航的智能化农机投入“三秋”生产。

  智能化农机咋作业?今年“三秋”大忙,山东省广饶县瀚翔家庭农场负责人田照深新买的几台潍柴雷沃智能农机派上了大用场。雷沃谷神籽粒收割机灵活地收获作业、转弯掉头、仓满自动卸粮。“虽然是无人驾驶,但有了北斗卫星这双‘眼睛’,1000米长度的地头误差不超过2.5厘米。”田照深说,收割完成后,液压旋转犁、复式播种机等智能农机接着上,从碎土到播后镇压一次性完成,“收耕种一气呵成,速度快,出苗还整齐,来年指定又是个丰收年”。

  “农机服务组织已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也是智慧农机的主要使用者。”王甲云介绍,从“单打独斗”到“抱团种田”,智慧农机有了更大用武之地。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支持智能化农机推广应用和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唐珂说,下一步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粮食生产各领域、各环节全面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记者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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